国开联官网 > 观点 > 产业链招商与链长制

义安区招商引资政策

国开联 2020.08.06

铜陵市义安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

政策》(试行)政策全文

2018年12

为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经济要素,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扎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铜政〔2017〕4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000万元(外资100万美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及总部经济项目,适用本政策。对于重大产业项目,可以通过专项基金方式予以支持;对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有较大影响,或经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作为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可视项目情况,出台精准的扶持和鼓励政策。

二、土地厂房保障

(一)保障新投资项目用地,优先提供用地指标,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新引进集约用地的鼓励类项目的扶持政策。同时,可实行新增制造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责任单位:国土义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招商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新引进的符合入园规划项目,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经营效益等情况,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1亿元(含3000万元)、1-2亿元(含1亿元)、2-5亿元(含2亿元)、5-10亿元(含5亿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在项目用地开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和项目达产三个阶段,按4︰3︰3分三次分别参照项目土地出让价款总额的30%、40%、50%、60%、70%的资金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国土义安分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在符合园区规划情况下,鼓励企业兴建多层厂房。新入园项目建筑容积率和地方财政贡献在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后,第二层(除可按高度计算二层的单层厂房外)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扶持,第三层及以上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扶持。同时,经省认定的百级洁净厂房(含A级GMP厂房)区级补助500元/平方米;千级洁净厂房补助300元/平方米;万级洁净厂房补助100元/平方米。(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鼓励各类投资者在区内选择现有厂房投资项目。第一年度租赁标准厂房的,按5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租赁特种要求厂房的,按8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如租赁价格低于此标准,则据实补贴。第二、第三年度按上述标准的50%予以补贴。若第二、第三年度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达到100万元,按上述标准的100%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不得高于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的80%。(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一)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可按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5%(不含土地价款,下同)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招商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新引进我区主导产业项目,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或新引进2000万美元以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可按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0%的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招商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固定资产补助资金在项目竣工投产后予以兑现,与厂房建设扶持第四条不可同时享受。

四、财政贡献奖励

(一)新引进工业用地项目,在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间土地使用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100%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招商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对适用本政策扶持范围类的,或新引进的形成地方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经营年度(开据第一笔税票)起,连续8年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的50%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招商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新引进总部经济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及准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自开据第一笔税票之日起,年纳税500万以内的(不含政策性退税部分,下同),按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60%奖励;年纳税500-1000万元,按70%奖励;年纳税1000-3000万元,按80%奖励。扶持年限不超过五年。对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招商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金融扶持

新引进的符合我区主导产业类项目,可按程序申请义安产业基金、铜陵市风险投资基金、铜陵市天使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按照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引进外向型企业及境外资金扶持

(一)新引进生产性外贸企业一年内发生外贸实绩达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20万、40万人民币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对我区新引进的外商投资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在项目第一个纳税年度,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当年实际到位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七、创优投资环境

严格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落地全程代理服务机制,全程帮办企业设立登记、项目备案、用地审批、规划审批、环评审批等手续,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招商局,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八、其他

(一)本政策实施中,与国家、省、市出台的专项政策不重复享受。给予扶持政策的项目,原则上经营年限不低于8年,否则收回已兑现的扶持政策。该条款在签订的投资协议中需作为必要的约束性条件进行明确。

(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铜陵市义安区商务(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今后如遇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将根据国家新的政策及时予以调整。

来源:义安区商务局

观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