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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政策解读

国开联 2020.08.05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

意见政策解读

2019年5

201958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牢固树立开放发展新理念,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经济要素,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切实以开放促创新、促改革、促发展。下面,我将《意见》起草有关考虑和主要内容通报如下: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地方政府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也明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锦斌书记、国英省长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开放发展理念,制定出台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在国英省长的亲自领导下,在淅珉秘书长的具体组织下,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了这份《意见》。这也是继2013年省政府出台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后,再次专题部署招商引资工作。

《意见》共四个部分10项内容,主要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扩大招商引资促创新、促改革、促发展,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一是注重方向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招商引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15915日在深改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指出,要坚定不移扩大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20164月在视察安徽时指出,开放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由之路,安徽具有沿江近海、居中靠东的区位优势,又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要积极融入国家“三大战略”,推进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领会这些重要指示精神,既强调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招商引资,又重在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从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宽松的环境。

 二是注重针对性,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政策依据。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招商实践中出现了“老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的情况。这次《意见》制定没有长篇累牍,就是简简单单“10条”意见,淡化工作要求,强化政策支持,具有鲜明的工作导向,就是给地方列一份“正面清单”,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政策可以给”。考虑到各地发展程度、产业结构不同,以及每个项目的差异性,政策过于具体反而束缚地方手脚,《意见》很少明确某项政策具体优惠到什么程度、给多少奖励,更多是把政策空间让渡给地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具体政策。

三是注重合法性,依法依规给出支持政策。国英省长在审定这份文件时特别指出,一定要扣细“地方政府法定权限”。《意见》制定过程中,充分地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自觉依法设定政策、依法规范行为、依法制约权力。这“10条”都是地方政府法定权限范围内能做的,都是现有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既鼓励大家大胆干,又防止有些地方脱离法治轨道蛮干、乱干。特别是没有为单个企业设定支持政策,没有歧视性条款,没有将政策激励与税收挂钩、与土地挂钩,真正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公平性,让每个外来投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利好。

四是注重一致性,实现政策的协同发力。近期,国英省长先后主持研究制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支持“三重一创”建设等4个“10条”、创新发展四大支撑体系、人才“10条”。这些政策文件含金量非常高,涵盖范围非常广,既是调优结构、培育动能、夯实根基的重要保障,也是扩大招商引资的重大政策利好,现有企业能够享受的,招商引资企业同样适用,《意见》第3条对此专门作了说明。因此,这些好的政策就没有重复表述或再做强调,但整体精神与这些政策方向一致、目标一致,政策之间互为补充。比如大家关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问题,考虑到科技创新“10条”、创新发展四大支撑体系中支持举措都很具体,这次仅在第2条中提了方向性要求。

具体来说,《意见》共四个方面10条内容:

第一部分,树牢开放发展新理念。主要是强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各地以新的理念推进新形势下的招商引资工作。从各地发展实践看,招商引资仍是现阶段做大经济总量、调优产业结构的重要引擎,对市县来说,更是规上企业、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但在新形势下,既要重“量”,更要重“质”,既要重“资”,更要重“智”。这次《意见》开篇,一方面,突出招商引资在培育发展新动能中的地位。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招商引资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扩大引智引资引企总量、提高质量效益水平,汇聚加快发展的积极因素和强大合力。另一方面,强调要聚焦优势产业、重点领域。这个主要是针对有些地方招商引资“挖到篮子就是菜”情况,提出支持各地瞄准产业中高端和中高端产业,广泛汇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企业和项目,大力招引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补齐、壮大、拓展创新型现代产业链条;严把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口,避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产出的落后项目。

第二部分,大力促进精准招商。主要是阐释在政府法定权限内,从哪些方面给予政策激励。资本与企业属稀缺性资源,总是流往成本最低、利润最大的地方,招商引资是在竞争环境下展开的,我省要在相对紧俏的招商资源中多分一杯羹,很有必要给予相应政策激励。《意见》聚焦外来投资需求,着力从三个层面给予支持。一是从权限上“放”。明确提出各市、县政府及开发区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重大产业项目,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投产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对经济发展贡献度,分别在项目开工、投产和达产后,可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这些都非常明确地把权限交给了地方政府,鼓励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勇于作为,创新性地推进招商引资。二是从金融上“扶”。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性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支持重大招商项目融资;要求市县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上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额度贷款贴息等。这里没有浓墨重彩,主要是考虑到省里这几年出台了系列金融政策,都是普惠性的,招商企业同样享受。三是从土地上“倾”。土地是企业落地的载体,这次提出对省重点调度的招商引资项目可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对省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有关标准执行。这项改革不是与土地挂钩,目的是支持实实在在的项目落地,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第三部分,创优招商引资环境。主要是在环境上做文章,营造“软”“硬”协调、“亲”“清”相宜的招商洼地。良好的环境具有强大的“吸附效应”,招商引资归根结底拼的是环境。国英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上特别强调,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打造招商引资强磁场。这次《意见》的制定,首先,是要提升招商引资平台功能。资本与需求之间的对接,必然需要可以承载的有效平台。《意见》支持策划一批招商推介活动,组织一批境内外重要投资促进活动,办好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活动;支持开发区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内部分配机制,探索实行聘任(用)制、竞争上岗制、绩效考评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分别按内资、外资牵头负责,建立统一的招商引资推介项目库、综合管理平台等。这些都是招商引资必要而实用的载体,也是招商引资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这是市场主体要求迫切、政府应该主动作为的重要环节。《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依规惩处故意刁难投资者、吃拿卡要、勒索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特别是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后人不理前账”问题,要求认真履行依法和完善程序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就是要为企业撑起“法治”保护伞。再次,要持续完善公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搭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生活中的问题,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建设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同时要做好外来投资人员住房、落户、子女上学、医疗服务、职称待遇等服务工作。这些既有利于“招来商”,也有利于“留住商”,让外来投资者在我省舒心生活、放心发展、愉快创业。

第四部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是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正向激励,给一线招商人员撑腰打气、加油鼓劲。招商引资工作事关一方经济发展,挑战性强、开拓性强、竞争性强,需要必要的人力配备,也需要必要的正向激励。这次《意见》的制定,一方面提出要汇集多元化力量推动招商。要求将事业心强、开拓进取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支持各地建立产业招商联盟和招商引资智库,建立公司化、专业化招商机构,充分利用各类商会和行业协会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建立招商服务奖励机制,对成功引进省外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由项目受益地(园区)给予相应奖励。这些都是各地招商引资的成功实践,对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明确要加强招商引资考核激励。要求提高招商引资在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对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开发区给予奖励。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容错免责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区别对待依法依规为企业办事情与谋取私利行为、官商之间正常往来与利益输送行为、无意过失与失职渎职行为。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这一要求,具有鲜明的指向性,细化了容错免责情形,将有助于激励更多的地区、更多的干部主动招商、敢于担当。

来源安徽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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