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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国开联 2019.05.22

安徽: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目录

引言    

第一篇规划背景   

第一章 重大意义 

第二章 现实基础 

第二篇  总体要求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四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推动城乡空间融合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五章 构筑城乡融合空间形态

第一节  协调城乡发展布局

第二节  科学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第六章 打造“三生”共赢空间格局

第一节  高效利用生产空间

第二节  优化布局生活空间

第三节  绿化美化生态空间

第七章 构建差异化乡村发展格局

第一节  集聚提升类村庄   

第二节  城郊融合类村庄   

第三节  特色保护类村庄

第四节  搬迁撤并类村庄   

第四篇  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构筑乡村振兴强支撑  

第八章 构建现代化农村水利网络体系     

第一节  大力推进引江济淮一号工程    

第二节  完善防洪保安基础设施网络    

第三节  构筑供水安全保障基础设施网络   

第四节  完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基础设施网络  

第九章 打造立体化农村交通物流网络     

第一节  实施农村道路巩固提升行动    

第二节  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路布局   

第十章 增强农村能源保障能力    

第一节  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第二节  优化农村能源结构

第十一章 推动“数字乡村”建设

第五篇  推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培育产业兴旺新动能

第十二章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第一节 巩固加强粮食保障能力

第二节 优化升级农业结构

第三节 培育提升农业品牌

第四节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第十三章  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一节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第二节  提高装备智能化水平  

第三节  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十四章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第一节  整合提升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

第二节  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平台

第三节  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六篇  建设水清岸绿美好家园塑造生态宜居新风貌      

第十五章  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第一节  统筹生态系统治理      

第二节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十六章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第一节  强化农业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第二节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第三节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第十七章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一节  持续建设美丽乡村      

第二节  实施农村专项整治“三大革命”   

第十八章  提升生态资源价值      

第一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态经济      

第三节  实现自然资源多重价值     

第七篇  繁荣兴盛农村文化  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第十九章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第一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节 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第三节 倡导诚信品德规范

第四节 促进乡村移风易俗

第二十章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第一节  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第二十一章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一节  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第二节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第三节  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第八篇  强化现代治理能力建设构建治理有效新体系      

第二十二章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一节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节  加强基层组织作风建设     

第二十三章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第一节  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    

第二节  开展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第二十四章  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第一节  建设法治乡村

第二节  建设平安乡村

第二十五章  发挥乡村德治积极作用

第一节  强化道德教化引领      

第二节  发挥村规民约功能

第九篇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打造生活富裕新乡村      

第二十六章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聚焦行蓄洪区脱贫攻坚

第二节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第三节 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力度

第四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十七章 提升农村就业创业环境

第一节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第二节  培育壮大创业群体      

第三节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二十八章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第一节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第二节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第三节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第十篇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确保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第二十九章  强化乡村人才振兴支撑

第一节 促进城乡人口双向流动

第二节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第三节 加强农村实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节 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第五节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第三十章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第一节  保障财政资金投入      

第二节  引导撬动社会资本      

第三节  创新金融服务机制

第三十一章  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第一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第二节  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     

第三节  整合利用农村存量土地     

第三十二章  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一节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第二节 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第十一篇  统筹规划实施  保障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第三十三章 加强党的领导     

第三十四章 坚持规划引领     

第三十五章 加强法治保障     

第三十六章 注重典型带动     

第三十七章  抓好评估考核   

 

引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安徽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嘱托,继续弘扬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奋力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描绘好战略蓝图,结合安徽实际,特编制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本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科学把握乡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明确至 2020 年实现全面小康和 2022 年党的十九大召开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并对到 2035 年和 2050 年作了远景展望。本规划是安徽省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  规划背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外部环 境和内在动因发生重大深刻变化。把握当前乡村发展大变革、大转型的重大历史机遇,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对 2020 年实现全面小康和 2035 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及对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具有 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第一章 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小岗农村改革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我省是全国农业大省和农村改革主要发源地,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必须”“三个不能”和“三个坚定不移”的总要求,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 神,在深化农村改革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举全省之力开创乡村振兴的伟大新实践,为进一步丰富党的“三农”理论做出贡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进入城镇化中后期后, 我省仍将有近两千万农民生活在农村。新时代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从内涵到外延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加凸显。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统筹推进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有利于乡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全面振兴,更好地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战略选择。我省 2020 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及2050年建成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农村是重点更是难点。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 型城乡关系,进一步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为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有利于带动乡村尽 快跟上全省发展步伐,与城镇同步迈进小康社会、同步建成 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农村经济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农业农村的现代化。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升科技进步、管理创新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实现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有利于加快从农业大省向现代生态农业强省转变,为全省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现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 作的决策部署,农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农村面貌发生历史性变革。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综合改革实现新突破,农村人居环境发生新变化,农村民生改善取得新成就, 农村社会面貌呈现新气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农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粮食产量连续六年稳定在 650 亿斤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重要贡献,肉类、蔬菜、水果、茶叶等产品供给稳步增加。供给质量得到新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 4758 个,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以上,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合格率 以上。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科技贡献达到新水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 62 ,“互联网+现代农业”快速发展。适度规模  经营开创新局面,农民合作社数量五年年均增长超过,家庭农场数量全国第一。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呈现新变化,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万亿元,休闲农业综合营业收入五年翻一番,农产品电子商务从无到有,交易额达 387.4 亿元。农村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激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创造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的“金寨样板”,积极探索破解农村耕地零碎化问题,开展“一户一块田”改革试点,耕地流转率   。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试点村总数达到 1253 个,完成改革的村达到 1061 个,2017 年底集体资产比改革前增长  。启动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在基础条件较好的 12 个县(市)整县推进,改革范围扩展到 16 个市。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省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覆盖 68个县区,担保总额 35.2 亿元。区域性股权市场“农业板” 规模快速扩大,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城乡统筹发展加速推进,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化速度和质量双提升,合肥都市圈、皖江城市带和沿淮城镇群错位发展,合肥、芜湖等中心城市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一批经济强县加速崛起,五年吸纳**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持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提高了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实现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年年均增长12.2 ,高出城镇居民 3.7 个百分点,城乡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实施,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地生效,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就业扶贫、光伏扶贫、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等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别山区、皖北地区和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明显增强。过去五年,累计 558.9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从  下降到  20 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2012 年的 5852 元增加到 2017 年底的 10931 元,年均增幅  ,比全省平均增幅高 1.1 个百分点。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解决了 2050 万农村居民和 106.8 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农村公路总里程 18.78 万公里,乡镇和建制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达到或接近  。完成中心村电网改造,光缆通达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75.6 万户。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从提高到。电子商务进农村实现全覆盖。                   基本公共教育更加公平,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教师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劳动就业服务不断优化,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社会保险更加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新农合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到 14 55 项,实现乡镇有卫生院、行政村有卫生室。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以下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显著加强,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纵观当前发展趋势,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正在由城镇化主 导转向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农业农村将在发展 全局中处于优先地位,政策支持力度将会明显增大,带动资 金、人才、科技、产业等要素加速向农村集聚,有望激发乡 村前所未有的发展新动能,农村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性机遇。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 然普遍存在。农业生产效益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产业融 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新型职业 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 生态环境问题尤其突出;支农惠农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改 革任务繁重,城乡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 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

总体上看,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备坚实基础和优势条件。

注:方括号[]内为 5 年累计增加数。

 第二篇  总体要求

按照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聚焦薄弱环节和短板领域, 统筹谋划、梯次推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我省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特别是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 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 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 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 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 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 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提升农民素质,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 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我省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针对不同区域,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 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四章 发展目标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阶段目标任务是:

2020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现代农业建设闯出新路;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区域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 取得新进展,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 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 得以确立。

2022 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巩固加强,科技贡献率显著提升,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现代农业体系初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大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全部达标;乡风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发展,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初步形成;乡村治理更加规范有效,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显著增强,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初步确立,农村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加强,城乡收入差距稳步缩小。

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专栏 2  安徽省乡村振兴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17

基期值

2020

目标值

2022

目标值

年均增速

 

属性

 

 

 

 

 

 

产业兴旺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亿斤

700

720

730

0.84%

约束性

2

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3531.83

4670

5470

9%左右

预期性

3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62

65

67

[5]

预期性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53.21

53.5

53.8

[0.59]

约束性

5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

%

 

 

 

 

预期性

6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

 

 

 

 

预期性

 

7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75.3

 

80

 

82

 

[6.7]

 

预期性

 

8

 

农产品加工与农业总产值比

 

--

 

2.2

 

2.87

 

2.95

 

[0.75]

 

预期性

9

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

亿元

250

600

1000

>30%

预期性

10

乡村旅游人数

亿人次

3.65

5.56

7.36

15%

预期性

11

农产品出口额

亿美元

11.89

13.5

15

5%左右

预期性

 

 

 

 

生态宜居

12

森林覆盖率

%

29.53

30.63

31.13

[1.6]

预期性

13

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占比

%

 

 

 

 

预期性

14

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村占比

%

 

 

 

 

预期性

15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69

80

>80

[>11]

约束性

16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87.3

>90

>90

[>2.7]

预期性

17

农村集中供水率

%

78

85

86

[8]

预期性

18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

%

100

100

100

--

预期性

19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

%

99.18

100

100

[0.82]

预期性

20

行政村 4G 覆盖率

%

--

98

100

--

预期性

21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85 左右

>85

--

约束性

 

注:1.方括号[]内为 5 年累计增加数。

2.集体经济强村是指年经营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村。

3.本指标体系中非特定称谓的“村”均指行政村。

 

第三篇 推动城乡空间融合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科学布局空间结构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起点。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格局,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五章 构筑城乡融合空间形态

坚持布局合理、集中适度、方便有利,合理安排国土空间开发,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推动城市现代化空间布局向乡村延伸,加快形成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协调融合的城乡空间格局。

第一节 协调城乡发展布局

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现代城镇与田园乡村错位发展、特色突出、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格局。优化完善“一圈一群两 带”的城镇化空间格局,促进合肥都市圈、皖北及芜马宣、安池铜、蚌淮(南)、宿淮(北)城市组群协同发展,全面 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形成核心引领、中心带动、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进一步强化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对乡村振兴的反哺功能。完善提升县城综合服务水平, 强化服务“三农”的核心功能,以城带镇、以镇促村,推动城镇村联动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连城接村、承上启下的作用,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辐射带动乡村发展。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三生”环境,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 努力打造农民幸福生活新家园。

第二节 科学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

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层级明晰、管治有效的城乡规划体系,建立全域覆盖、放管结合、实施有序的空间治理模式, 健全权责对应、过程管控、约束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城乡规划体系更完善、特色风貌更凸显、功能服务更优质。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完善乡村规划体系,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提高乡村规划设计水平,突出乡村地域特色和自然肌理,与村庄区位条件、历史文化、产业发展、资源优势、集聚特征等因素相衔接,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充分结合现代和传统元素,发挥专业人士和乡村能工巧匠的作用,打造现代版、升级版乡村,避免千村一面。

第六章 打造“三生”共赢空间格局

分类指导,因村施策,促进乡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自然秀美,形成科学合理的乡村空间布局体系。

第一节 高效利用生产空间

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建设淮北平原区、江淮丘陵区、沿江平原区、皖西大别山及皖南山区四大现代农业功能区, 因地制宜构建种植业优势区域和专业生产区,促进农业空间有效利用。引导乡村产业集聚集约高效发展,推动第二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开发园区集中。完善提升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建设,提高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促进乡村生产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适应土地碎片化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化的趋势,加快发展物流、商贸、金融、保险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提高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科学确定重点开发乡村、限制开发乡村和禁止开发乡村,有效整合利用各类要素资源,有序推进乡村经济发展。

第二节 优化布局生活空间

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保留复原村庄肌理、自然水系、古建筑等,形成和谐的空间资源关系。提升乡镇承载能力, 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异地扶贫搬迁人口适度向乡镇集中。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合理确定空间管控边界,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建设面积,为新增乡村人口预留足够空间。进一步优化中心村布点,确保布点建设的中心村成为农村人口永久居住点。明确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完善供水、供电、通讯、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设施,配套文化、娱乐、体育等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以人的需求为核心,最大程度创造亲近自然的集休闲、娱乐、社交等于一体的多元化空间格局。优化整合村庄资源,注重融入绿色、文化、创意等元素,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健康的社交圈,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满足城镇居民对乡村生活的向往。

第三节 绿化美化生态空间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本体,以用地条件综合评价为前提, 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为先导,实施底线管控,促进 乡村集约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发展植树造林, 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 养护、水系岸线防护,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加强重点林 业生态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沿路、沿河、沿村绿化,构建森 林生态空间防护体系。彰显徽风皖韵乡村生态特色,推动皖 北平原乡村营造田成方、林成网的生态美景,大别山及皖南 山区乡村打造山村风貌,沿江乡村体现水乡韵味。严控区域 用水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格管制各类开 发活动,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确保农业 生态系统的持续稳定。

第七章 构建差异化乡村发展格局

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针对区域特征、地貌特点、乡风乡貌、资源禀赋等,分类推进乡村建设。

第一节 集聚提升类村庄

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据了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专业化村庄发展。以农业为主的村庄,重点结合农业资源禀赋,积极发展农业多种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成为延续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以工贸为主的村庄,重点提升产业发展层级,增强自身承载能力,主动承接城市产业外溢,就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以休闲服务为主的村庄,充分挖掘特色资源优势,完善服务配套设施,推动产品供给特色化、品质化,增强体验性、参与性,引导促进城镇居民到乡村休闲消费。

第二节 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市近郊区以及城关镇所在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 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支撑。引导部分靠近城市的村庄逐步纳入城区范围或向小城镇转变,建设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和面向周边乡村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

第三节 特色保护类村庄

历史文化古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等自然历史特色资 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统筹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注重保持村庄赖以生存发展 的整体空间形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建筑,注重 传承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 实性和延续性。加强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 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形态和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 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家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 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 庄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形成特色资源保护 和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充分彰显红色记忆、徽文化、淮河文化、运河文化、佛教文化、山区风光等内涵特质,促 进乡村实现“内外兼修”。

第四节 搬迁撤并类村庄

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空心村、列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计划的村庄,山区、库区、采煤塌陷区、行蓄洪区等特殊区域的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通过易地扶贫搬迁、村庄撤并等方式,积极探索生态移民搬迁,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还林还草还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拆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

     

专栏 3 乡村类型划分依据与建设要求

类型

集聚提升类

城郊融合类

特色保护类

搬迁撤并类

占比

约占全省总数**%

约占全省总数**%

约占全省总数**%

约占全省总数**%

 

2022 年,10%

 

 

2022 年,全部村庄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三五期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合村并点村庄按规划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村庄基本实现农业

2022 年,30%

 

农村现代化;到

村庄基本实现农业

目标

2035 年,50%的村庄

农村现代化;到

任务

基本实现农业农村

2035 年,全部村庄

 

现代化;到 2050 年,

基本实现农业农村

 

全部村庄基本实现

现代化。

 

农业农村现代化。

 

 

 

产业发展优势明

 

 

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合村并点、生态搬迁稳步有序, 迁建与发展同步推进;农民就近安居和就业取得显著进展。

 

产业发展基础增

显,一二三产融合

产业特色彰显,特

 

强,村集体经济发

发展程度高,村集

色资源保护与村庄

标准要求

展壮大;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宜

居宜业水平大幅提

体经济收入超过

50 万元;基础设施

配套齐全,环境优

发展良性互促,村集体经济实力强;基础

设施和公共环境明

 

升;乡风文明、乡

美宜居;乡风文明、

显改善;乡风文明、

 

村治理全面加强。

乡村治理全面加

乡村治理全面加强。

 

 

强。

 

 

 

第四篇 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构筑乡村振兴强支撑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我省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以重大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乡村基础设施体系。

第八章 构建现代化农村水利网络体系

第一节 大力推进引江济淮一号工程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充分发挥引江济淮工程对保障供水、改善环境和乡村发展的促进作用,营造一河清泉水、一道风景线、一条经济带美好格局。推动工程沿线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改善输水沿线供水和农业灌溉补水条件,强化沿淮淮北地区农业农村生产用水保障水平。坚持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利用调水引流促进江湖水量交换和湖区水体流动,全面提升巢湖和淮河水生态环境。完善工程沿线限制排污制度,严格按照 III 类水质标准控制输水干线水质,综合运用管控性、激励性和建设性措施,重点对沿线乡镇、产业集聚区和基本农田环境综合治理。运用生态理念、文化创意和产业思维,深入挖掘水利枢纽和输水河道的旅游功能,创建以水润江淮、生态运河为主题的特色旅游品牌体系。依托引江济淮工程,构建江淮大运河,形成平行京杭运河的国家第二条南北水运大动脉,促进长江经济带与中原经济区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 完善防洪保安基础设施网络

加大淮河干流治理,重点实施淮河干流行洪区调整和建设 工程,加快推进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正阳关至峡山口 段、峡山口至涡河口段以及浮山以下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推进长江干流治理,重点实施铜陵河段综合整治、马鞍山河段 二期整治、芜湖和安庆河段整治、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重点 洲滩圩垸整治等 5 项骨干工程。实施新安江综合治理,加强新安江干流及率水、横江、练江、街源河等主要支流治理,完成 黄山市中心城区干流综合整治,开展生态工程建设。加快主要 支流治理,重点治理 14 条流域面积 3000 平方公里以上的重要支流。全力推进淮河和长江流域排涝设施建设,分类治理沿湖 周边圩口,扩大外排闸站规模,加大对江(河)排洪排涝能力。 强化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 设性治理。

第三节 构筑供水安全保障基础设施网络

构建“三纵三横”“干支连通”“点面结合”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格局。实施驷马山引江补源工程,充分发挥驷马山引江枢纽和江巷水库效益。建成淮水北调工程,发挥工程效益。加快下浒山、月潭、江巷等大型水库,粮长门、扬溪源、汤村等中型水库建设。鼓励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小型水库、塘坝和机井等抗旱水源建设。持续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强大型灌区工程建设,推进港口湾水库大型灌区工程,推动全国灌溉规划内的怀洪新河灌区、江巷水库灌区、下浒山水库灌区等建设。开展淠史杭、驷马山、茨淮新河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切实做到节水增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扩容改造和管网延伸等多种途径,改善农村供水条件。对部分规模较小、设施简陋的单村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 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在人口相对分散区域,开展小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  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不低于 

第四节 完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基础设施网络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强省建设,在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水资源较紧缺与水环境恶化较严峻的淮北平原区、生态系统十分重要却又较脆弱的皖西大别山区、长江流域与新安江流域支流水系等重点区域,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利用现有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和引排工程,实施水生态修复与保护, 加快推进城市水系与周边水系的沟通。依托引江济淮工程和配套工程,加强淮河与长江、瓦埠湖等湖泊与淮河干流、西淝河及茨怀新河等河流与淮河干流的沟通。建设以沿淮湖泊、采煤沉陷区、闸坝为点,以主要输水河道为线,以大沟治理为面, 纵横交措、互为连通的淮河河网化新格局。推进重要河流、重点湖泊、重点地区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保护。

第九章 打造立体化农村交通物流网络

坚持道路建设和服务提升并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 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现代物流体系,破除制约乡村发展的交通瓶颈。

第一节 实施农村道路巩固提升行动

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扩面延伸、路长制、养护水平提升、运输通达四大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管养和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干支相连、覆盖广泛、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网络。“建好” 农村公路,完善县、乡、村三级公路网络体系,重点解决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到 2022 年,全省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管好”农村公路,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   制管理体系,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护好”农村公路,提高农村公路列养率,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运营好”农村公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大别山区、旅游乡镇、农田综合体、特色农业基地等重点领域交通建设,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路布局

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大中型商贸、电商等企业加大农村设施网络布局,健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建立   仓储配送中心和快递公共取送点,推动县(市、区)建设农村物流中心、镇(乡)建设综合运输服务站、村建设综合运输服务点,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建设,鼓励发展农村微物流,推广农村共享物流方式,实现农村物流到家到户。大力发展农村现代物流,利用信息平台,将运输技术、库存技术、加工技术、包装技术等运用到农村物流建设中,加强对企业建设“产地仓+冷链专线”模式的统筹引导和政策支     持,提高生鲜农产品销售品质和效益。

第十章 增强农村能源保障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引导、绿色发展、综合利用,加快农村地区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宽农村能源供应渠道,着力扩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优化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有效提升农村地区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和能源服务水平。

第一节 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完善农村配电网和农业生产配套供电设施,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逐步实现城乡供电均等化。加快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和行蓄洪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和建设项目,加快对配变容量不足、线径偏小和地埋线台区的电网改造,加大贫困地区、行蓄洪区和水电供区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投资力度。全面提升农村电网整体水平,进一步缩短农网供电半径,加快新增变电站布点, 提升乡镇电源变电站覆盖率。因地制宜开展农网改造升级, 对新规划建设的村庄,整村、整线、高低压同步一次改造到位,满足五年以上负荷增长需要。全面应用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积极采用“三通一标”,应用新产   品、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装备水平,适应智能化发展趋势。健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长效机制。至 2022 年,全省农村地区实现安全稳定优质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户均配变容量达 3.0 千伏安。

第二节 优化农村能源结构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引导、绿色发展、综合利用的要求, 拓宽农村能源供应渠道,扩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优化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有序推进天然气下乡,在有条件的乡村推动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小型工商业等领域天然气利用,采用管道、独立供气、CNG 等方式,打通农村天然气利用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推动秸秆直燃发电,开展“百  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煤改电”,采用高效电采暖和电炊具,替代燃煤、秸秆、薪柴等。引导农村用能清洁化,积极采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农村采暖、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在农业废弃物、畜禽废弃物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农村生物天然气和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大力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因地制宜开展水能、风能利用,实现供给方式多元化。

第十一章 推动“数字乡村”建设

实施农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动“互联网+农村”建设,打造数字乡村。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大农村网络建设投入和布局,重点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延伸。提升 4G 网络覆盖水平和接入能力,实施宽带乡村工程, 推动光纤网络覆盖向自然村延伸,逐步开展移动物联网建设应用和 5G 建设布局。实施农村地区网络提速降费,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推进农村基层政务信息化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网点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网络安全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网络运行安全、重要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专栏 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一)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工程

扩面延伸农村公路 6.5 万公里,重点解决皖北平原地区 40 户以上、江淮丘陵地区 30 户以上、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 2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进一步补齐“末梢路”,打通“循环路”,建设“产业路”,基本实现全省村民组通硬化路。实施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工程,到 2022 年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4A 级及以上的县达到 85%以上,其中 5A 级的县达到 35%以上。

(二)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农贸市场、农村“夫妻店”等传统流通网点改进提升现有设施设备,拓展配送等物流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客货运服务网络,支持农村客货运场站网络建设和改造,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鼓励创新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农村客运标准化车型,推进城乡客运、城乡配送协调发展。到 2020 年,全省所有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基本实现物流配送网点全覆盖。

(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

2020 年,完成淠史杭、驷马山、茨淮新河、青弋江等 7 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建设任务,力争完成列入国家规划内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供水自动化管理,到 2020 年,农村集中供水率提高至 8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80%;到 2022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38,农村集中供水率提高至 86%

(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对贫困地区、行蓄洪区和水电供区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实施农网改造。2018 年,宁国等 5 个小康电示范县的管理能力、供电安全和可靠性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到 2020 年,歙县北岸镇等 4 个美丽乡村配电网示范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7%。加强水电供区电网与大电网联络,2020 年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2022 年基本完成水电供区电网改造,消除水电供区农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问题。

(五)秸秆发电工程

力争到 2018 年底前,建成 40 座左右秸秆电厂,装机规模约 120 万千瓦;到2019 年,建成 45 座左右秸秆电厂,装机规模约 135 万千瓦;到 2020 年,建成50 座左右秸秆电厂,装机规模 150 万千瓦左右。到“十三五”末,沿淮及皖北粮食主产区实现秸秆电厂全覆盖。到 2022 年,总装机规模 160 万千瓦左右。

(五)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提升工程

加强光纤到村建设,完善 4G 网络向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覆盖,到 2020 年,全省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在部分地区推进“百兆乡村”示范及配 套支撑工程。完善乡镇驻地家庭用户光纤接入覆盖,大力推进城域网优化扩容, 实现城镇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 50Mbps 以上,有条件地区可提供 100 Mbps 以上接入服务能力。

第五篇 推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培育产业兴旺新动能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以效益优先为导向,以质量兴农、绿色优农、品牌强农为重点,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增强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第十二章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按照农业发展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要求, 加快优化和调整农业结构,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全面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第一节 巩固加强粮食保障能力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牢牢把握保障粮食安全的主动权,以粮食生产能力为基础,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为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作出安徽贡献。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绿色环保技术。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粮食物流散装、散卸、散运,积极推进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和大型综合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到 2022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8736 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 5470 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 700 亿斤以上。

第二节 优化升级农业结构

加快形成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的新格局,推动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稳定水稻、小麦生产,发展大豆,调减玉米,适度扩大杂粮、薯类、绿肥、牧草生产;统筹经济作物、园艺作物、饲草作物协调发展,确保棉花、食用植物油等农产品供给稳定,促进蔬菜生产与市场需求、饲草生产与畜牧养殖协调发展。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以生猪和草食畜牧业为重点的畜牧业结构调整,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开展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模式攻关,大力发展地方特色畜禽品种。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攻关,合理确定湖泊和水库等公共水域养殖规模,稳定池塘养殖,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规范发展山泉流水养殖; 积极发展水产健康养殖业,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提高优质特色养殖比重。大力发展特色农林产品生产。实施木本粮油建设工程和林业特色产业工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建设一批原产地保护基地。

第三节 培育提升农业品牌

加快推进“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行动,以优势特色产业 为依托,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为重点,加快培育和创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皖字号农业品牌。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动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特色产区提档升级,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品牌目   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品牌含金量。做好品牌宣传推介, 借助安徽名优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及各类农贸会、展销会等渠道,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等新型 手段,加强品牌市场营销,讲好品牌故事,不断扩大安徽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到 2022 年,培育区域公用品牌** 个、企业品牌**个、产品品牌**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监管体制,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机制。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制定并完善农业地方标准化体系,严格执行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实施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加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生产“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第四节 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加快农业走出去、引进来步伐。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实施   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出口产品规模化、标准化,提升出口产品品质和附加值。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农业展会,积极开展“生态徽茶、香飘丝路”安徽茶叶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宣传推介。以农业优势产能合作与农业资源开发为重点,完善“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库,引导和支持农业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机构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支持优势企业抱团发展,培育农业“走出去”联合体,推进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打 造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完整产业链。实施农业“引进来”战略。探索建立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放宽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引导外资投向农产品和食品深加工、现代农业装备制造、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休闲观光特色农业等领域。加强与国际组织在产业扶贫、技术培训、农业项目等方面合作,推进与德国、以色列等国有关部门在政府合作框架下的现代农业技术合作。

第十三章 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围绕构建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提升科技创新、装备水平和现代管理等先进要素对农业发展的贡献,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

第一节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加强全产业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科技基础前沿研究,完善农业政产学研推协作平台,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进一步扩大省级以上农业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区域布局和领域分布,优化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农业科技资源,在生物育种、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全面提升农业的源头创新和应用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全面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建设安徽农业大数据中心,基本建成集数据监测、分析、发布和服务于一体的省级数据云平台,提高农作物病虫预警及动物疫情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业遥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资源监测体系,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利用现代传播手段,搭建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相结合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第二节 提高装备智能化水平

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现水稻机 械化种植、油菜机械化收获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组织茶叶全 程机械化和特色农产品机械化攻关。推进农机深耕深松作业, 加快推进畜牧业、渔业机械化,提升农产品初加工和病虫害 防治等机械化装备水平。积极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 械装备集成配套,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农机装备精准作 业能力。支持开展农机化技术基础性研究、重大攻关与试验 示范,大力发展高端农机装备制造,协调推进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加强“智慧农业”建设,实施“互联网  +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 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农机装备、生产作业、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建立农业数据智能化采集、处理、应用、服务、共享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到 2022 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30 个以上,亳州、阜阳、宿州力争率先整体实现全程机械化。

第三节 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通过土地经营权流 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 模经营;培育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引导有一定规模的种养 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推进家庭 农场基础台账和名录系统全覆盖;加快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培育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甲级队”,提升农产品市场 竞争力;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依法组建农 民合作社联合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发展多 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支撑作用,做大做强一批具有一定 综合实力的农业服务业企业,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的新 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 服务组织发展,重点加强技术物化、品牌经营、农产品质量 安全和融资保险服务以及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四服务一平台”建设。加大对小农户的支持力度。处理好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扶持小农生产的关系,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鼓励小农户通过土地、林权、劳动、技艺、产品、房屋等多种方式,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引领小农户对接市场; 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合承包土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维护小农户权益。

专栏 5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以粮食生产大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为重点,按照“科学规划、统筹资金、统一标准、精心实施、严格考核”的总体 要求,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到 2020 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 4670 万亩;到 2022 年,全省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万亩。

(二)“两区”建管护行动计划

2019 年,完成全省 5200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 1900 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地块划定任务,到 2022 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  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加强“两  区”管护,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 “两区”。

(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程

重点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等五大类产品,着力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品牌建设、培育经营主体、强化利益联结。到 2022 年,争取创建**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 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省内一流、全国领先、世界知名的特色品牌,带动全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加强我省南北繁育基地和国家、省级区域性良繁种子基地及农作物 5 大生态区品种试验中心站和分站建设,建设 30 家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选育一批突破性的优良品种,培育 15 家左右国家“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完善种子全程可追溯机制,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加强品种种植风险跟踪调查和风险评估,全面提升品种管理水平,完善农作物种子标准体系。实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和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 936 行动,推进牛羊和家禽遗传改良。开展水产品种原种保存、亲本培育和良种选育工作。

(五)绿色农业科技创新工程

重点围绕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全面提高农业自主创新能力。依托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及重大专项等载体,  加快领军型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地位。建立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促进农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引导金融资金、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监管。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到 2022 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 52%以上。

(六)智慧农业引领工程

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面向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到 2022 年,全省益农信息社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开展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应用物联网技术。建设安徽农业大数据中心,推进农业数据自动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标准化处理和可视化运用,逐步实现跨行业、跨专业、跨业务数据整合分析及深度挖掘。

(七)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以省级为龙头及技术依托、市级及疫情测报站为重点、县级为基础的实验室网络格局,完善省级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和市、县级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建设。建设省、市、县三级兽医信息技术平台,加强信息化监控和追溯系统等建设,提升对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继续实施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环境调查监测和增殖放流效果评价监测。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实施以长江中华鲟、江豚为重点的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围绕重大疫病虫害联防联控,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能力。到 2022 年, 新建、改建**个农作物病虫疫情分中心田间监测点,建设**处区域农药风险监测中心。

(八)农业品牌提升工程

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增强品牌创建能力、营销推介能力、科技支撑能力,着力培育壮大农业品牌,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到 2022 年,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和创建**个左右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皖字号农业品牌,建立起较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绿色皖农”品牌。

 

 

第十四章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第一节 整合提升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

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推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延展整合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布局中的关键作用,培育产业链领军企业,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相互融合;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动农业“接二连三”,促进立体化、复合 式全产业链发展,推进不同类型农业产业链延伸整合,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培育和发展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打造提升价值链。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上水平、创品牌,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创建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提升加工转化增值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优化融合供应链。完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布局,促进传统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鼓励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

第二节 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平台

把握城乡居民消费拓展升级趋势,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等功能,重新认识乡村新价值,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发展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安徽乡村旅游品牌;完善优化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产品,重点打造一批特色乡村旅游、主题小镇、优质民宿等旅游精品;对条件允许资源独特的山区、库区、采煤塌陷区进行景区化改造,建设一批生态休闲旅游区;实施“畅游安徽”智慧化旅游新战略,占领智慧旅游产业新高地,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联通旅游推介网络平台,提供网上信息服务、食宿预订、特产交易等便捷优质服务;大力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大力培植农业发展新业态。实施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和知名农村电商品牌,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大力发展新零售业态,推进农产品电商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符合电商行业及消费需求的农超供给体系;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稳步发展体验农业、光伏农业,积极探索定制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等新业态。搭建农村产业创新发展平台。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建设, 加快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生态循环的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培育和规划建设现代农业特色小镇,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样板,形成示范效应。

第三节 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提高农民参与能力,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强化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发挥供销、农垦等优势,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劳务+社保”“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 益联结方式,将企业与农民从简单的产品购销、劳务雇佣、土地流转,转变为紧密的合作关系,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以“盘活资源、产业带动、服务创收” 等方式为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强化政策扶持和项目谋划,大力盘活村级资源,不断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更好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作用,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增强带动农户发展能力,让更多农户分享政策红利。

专栏 6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行动

(一)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大力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在农产品优势产区集中连片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运销等技术装备和第三方服务。支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特别是粮食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培育主食加工产业集群,研制生产多元化主食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和试点示范,强化农产品加工技术对接。依托省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联盟,打造农产品加工“政产学研推”数字化平台。围绕重点龙头企业和主导产 业发展**个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到 2022 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 70%以上。

(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

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建设,以行政村镇为核心,建设**个美丽休闲乡村(镇);以集聚区为核心,建设**个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现代休闲农业园区;以经营主体为核心,建设**个增收机制完善、示范带动力强的现代休闲农庄。创建** 个国家和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培育**个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集聚区。大力实施“旅游+”战略,依托乡  村丰富的农业、林业、水利、乡村文化等资源,力争 5 年内培育和打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地、水利旅游基地、森林康养基地、研学旅行基地、乡村体育旅游精品基地及赛事和特色旅游小镇等 60 个乡村旅游新业态品牌。到 2022 年,建成 30 个文化旅游名县、200 个特色旅游名镇、300 个特色旅游名村、1000 个休闲旅游示范点,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乡村旅游目的地体系。

(三)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养殖场和屠宰场标准化改造,改善养殖和屠宰加工条件,完善粪污处理等设施,促进循环利用。到 2022 年建设**个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示范县,促进种养业绿色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生物质燃气提纯利用及有机肥加工设施,发展以秸秆综合利用和沼气为重点的生态循环农业。到 2022 年,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 230 万亩,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深入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产业化基地示范创建,大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重点培育服务功能齐全、经济实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自主服务品牌的专业化服务企业。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到 2022 年, 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家、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个、家庭农场达到*家、农民合作社达到*家,其中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 10 亿的龙头企业**家、超过50 亿**家、超过 100 亿**家。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工程

积极培育合作服务组织、服务型农业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促进各类服务主体与小农户有效对接。鼓励和引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强服务能力和设施建设,提供集中育秧、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服务等全产业链服务。推进集农资供应、农技服务、农机作业调度、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等于一体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深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服务性经营组织融发展。到 2022 年,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家以上。

第六篇  建设水清岸绿美好家园   塑造生态宜居新风貌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牢固树立和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 建设生活环境自然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乡村。

第十五章 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环境质量, 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第一节统筹生态系统治理

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筹农村自然生态系统治理。科学配置农作物品种、种植制度、耕作方式, 推动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加强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健全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制度,合理实施休耕、禁养、禁渔、禁伐、禁采。将所有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纳入山林保护范围,加强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和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绿色生态廊道和皖北平原农田林网建设。协同推进湿地、草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实施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行动计划和长江珍稀特有水生生物拯救工程,维护生物多样性。

第二节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树立“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的耕地保护理念,开      展保护性耕作和污染耕地修复,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力争到 2022 年全省耕地质量提升 0.5 个以上等级。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构建以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及水系林网、农田林网、骨干道路林网生态安全网络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到 2022 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   以上。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实施河湖沟通、干支流闸坝调控、河湖生态补水、大别山上游水源涵养、淮北中深层地下水限采等措施,增加重要湿地和河湖生态水量,推动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建立草地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建立草地生态监测机制。严格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防动植物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森林病虫害防治,确保生物安全。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体制,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支持资源型城市开展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三河一湖一园一区”   生态文明样板工程。

专栏 7 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

(一)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严守全省湿地生态红线,对现有 1563 万亩湿地逐一编目、登记和公布,逐级分解落实保护任务,明确保护责任。在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严格禁止开发,在省级重要湿地采取设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方式加强保护,并根据需要和具体条件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到 2022 年,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个、省级湿地公园**个,总数分别达到**个、**个;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个,总数达到**个。

(二)草地保护修复工程

全面清查草地资源,划定基本草地,建立草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明确草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全面开展草地监测,建立草地监测评价考核制度。采用综合配套技术措施,对草地、农田和森林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改良天然草地,发展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草业, 建立草地生态系统管理体系。系统推进天然草地保护与建设工程、草地生态修复工程、南方现代草牧业推进项目、林(果)草牧一体化工程建设。到 2022 年,全省天然草地鲜草总产草量达到 600 万吨,草地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82.5%,草地生态功能显著增强,形成完善的草地休养生息制度和草地保护体系。

(三)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加强重要水源地、江河源头区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到 2022 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2000 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下降到 7.5%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 400 万吨,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初步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分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四)重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系统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划定“新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主体,通过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组,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五)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治理工程

根据淮南、淮北、宿州、亳州、阜阳、蚌埠等皖北 6 市各矿区塌陷地的类型、分布及环境条件状况,应用土地复垦技术和生态工程技术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集约经营管理的综合生态系统。

(六)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以搬迁避让为主、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基本消除威胁 100 人以上及重要地段、重要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处置新发生地质灾害,实现隐患点和受威胁人数“减存量、控增量”。强化地质灾害防治 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进一步提高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综合防治水平和能力,全面落实防灾减灾目标任务。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野生动物救护繁育能力,拯救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健全国家生物物种保护平台、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监测体系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妥善应对野生动植物突发和敏感事件。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救护繁育。完成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和普查,稳步推进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扬子鳄、云豹、黑麂等濒危野生动物和野生雉类、兰科植物等野生动植物拯救与保护工程,加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装备建设。

第十六章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推动形成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强化农业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建设节水型乡村,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行动,坚持以水定产,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广结构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机制节水,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强灌区渠道防渗和田间工程配套,以淮北平原和江淮分水岭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推广普及地膜覆盖技术。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力 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 保护。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在皖西和皖南水土流失易发地区, 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强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加快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库和畜禽水产基因库规划建设,开展资源抢救性收集。坚持渔业资源养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科学划定江河湖库禁养、限养、养殖区域,全省 44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逐步施行全面禁捕。

第二节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全面实现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保护产地环境。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深施和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集成应用全程农药减量增效技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推广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兽药。健全化肥农药行业生产监管及产品追溯系统,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推进稻虾综合种养。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健康发展,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到 2020 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以上。稳步推进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建设,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 2020 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以上。综合治理地膜污染,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和回收利用示范推广,到 2022 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到   以上。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压减污染养 殖产能。

第三节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继续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程,加大投入力度, 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和技术路径,有效遏制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分类实施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 鼓励改种非食用农作物及苗木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与地表水过度开发治理,加强水源科学配置,开展再生水利用。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推进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深化巢湖、新安江、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湿工程。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处理和达标排放, 建立监测体系,阻绝未经处理的城镇污水和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

专栏 8 农业绿色发展行动

(一)农业节水工程

逐步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灌区、用水单位。加强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和灌溉试验,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加强节水灌溉工程与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与融合,支持节水灌溉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攻关,强化灌溉试验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到 2022 年,全省灌溉用水量控制在**亿立方米以内,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506 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165 万亩,节水灌溉面积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总数分别达到**万亩、**万亩。

(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工程,推进种养结合,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划定畜禽养殖适宜区,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农业废弃物田间暂存利用设施, 探索高效治理模式,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可持续农业发展。通过综合治理,示范区化肥农药减量 20%以上,畜禽粪污、农村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减少 40%30% 30%以上。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工程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县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布局,科学设计治理路径, 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探索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加大粪污收集、贮存、运输等政策扶持力度,财政资金优先支持第三方机构和中小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构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推广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通过工程实施, 试点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 2020 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5%以上。

(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推广高效绿色肥料新产品。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探索减肥增效技术模式,集成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鼓励和支持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恢复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料。重点实施生物和高效低毒农药补贴,扩大高效植保机械补贴范围。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建设**个左右绿色防控示范区,集成推广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到 2022 年,全省农药利用率提高到 42%,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2%

 

第十七章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一节持续建设美丽乡村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建筑风貌,保持 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利用 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 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注重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的挖掘展示和传承保护,加大传统 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结合水土保持等工 程,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 恢复等活动,全面保护古树名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 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 服务管理和改造。到 2020 年,全省  以上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到 2022 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

第二节 实施农村专项整治“三大革命”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根据村庄分布、转运距离、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启动县域农村资源化利用示范,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根据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要求确定改厕模式,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重点对不能纳入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的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进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无害化治理。推进房前屋后整洁卫生、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村道宅路连通畅通。

专栏 9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一)农村垃圾治理专项工程

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继续开展非正规 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推行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垃圾收运服务。支持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市、区)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鼓励市级统筹建设区域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到 2020 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达到 20 个,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70%以上;到 2022 年,全省 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程

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污水。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乡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城市周边乡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步推进管网覆盖范围内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处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 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任务推进,明确农 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结合全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  障碍物,实施河塘沟渠水系连通。2018-2020 年,每年完成 200 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及 1200 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0 年,全省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全部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到 2022 年,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得到管控,生活污水治理率显著提高。

(三)厕所革命

农村厕所改造由县(市、区)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 织实施,强化改厕实施管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鼓励农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农民新建住房及易地扶贫搬迁、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灾后重建、塌陷区治理等,统筹配建无害化标准卫生厕所。加强村庄公共厕所建设,美丽乡村中心村、特色村、旅游村等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和已有公共厕所需达到公共厕所三类标准。适宜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按规定配建旅游厕所。探索社会化管护,鼓励企业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等后续工作。到 2020 年,全省完成自然村 240 万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

(四)乡村绿化提升工程

全面保护乡村古树名木,重点推进农田林网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一网四旁)绿化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庭院、村屯、沟渠、通道、农田全面增绿。到 2022 年,全省绿色村庄达标率达到 60%以上,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 90%,基本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乡村绿化格局。

 

第十八章 提升生态资源价值

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立足生态资源优势,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生态价值应用,促进生态价值实现。

第一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省际间、省内区域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巩固完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完善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快推进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以及森林碳汇交易,支持江南林权交易所森林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实施公益林多元化补偿。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好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第二节积极发展生态经济

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主线,利用生态 理念和生态技术构建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推动生态与 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跨界融合,形成新业态新模式。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提供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大力推广立体种养、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快形成生态循环农业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快发展森林草地旅游、河湖湿地观光、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农事体验等服务。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新建一批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推动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县、示范区、示范主体建设, 建立现代林业示范区,发展特色高效林业。

第三节 实现自然资源多重价值

进一步盘活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资源,允许集体经 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对集中连片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 主体,允许占用  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设施农业等        相关产业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对集体和个人 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和运输管理,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通过租赁、转让、抵押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政策, 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鼓励各类企业、个人、社会团 体通过工程建设、认养树木、亲子活动、生态教育等多种方 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参与生态保 护修复情况纳入信用评级。完善生态资源管护机制,通过购 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设立生态管护员工作岗位,优先安排当地群众参与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森林、草原、海洋、渔业、自然文化遗产等资源有偿使用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第七篇 繁荣兴盛农村文化 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传承发展安徽特色文化,激发乡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换发文明新气象,凝聚实现乡村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第十九章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奠定乡村振兴的思想道德基础。

第一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发展各方面,转化为村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和载体,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注重典型示范,精心设计开展多样化的农民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注重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安徽”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实施“好人成名人”和“名人成好人”工作,在全社会树立起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风尚。

第二节 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将体现党的主张同农民的心声与需求统一起来,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县级新时代传习中心建设,广泛动员和运用社会力量,传播和学习新思想、新理念、新政策、新知识、新风尚,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行见效、社会风尚向上向善。强化理论和政策引导在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中的作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农村社会心态,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公共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强应对解决, 开展文明专项行动。把思想文化教育内容融入到各种乡规民约、行为规范、文明公约之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弘扬真善美,传播崇德向善的正能量,让农村善行义举蔚然成风。创新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净化农村网络文化阵地。

第三节 倡导诚信品德规范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不断提升乡村道德水准。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提升农民道德自律能力。重视家庭教育,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在农村地区深入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寻找“最美家庭”“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活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共建共 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强农村社会诚信建设,以培育诚信文化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征信系统,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乡风民风。弘扬中华孝道,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优良传统,营造幸福靠奋斗、劳动最光荣的社会风尚。

第四节 促进乡村移风易俗

积极引导广大村民崇尚科学文明,传播科学健康生活方 式。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发挥 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尊良俗、去低俗、除 恶俗,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发挥村 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协会等群众 组织的作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 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加大执法监 管力度,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增强农村 群众法治观念,以法治理念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推行全民享有免费基本殡葬服务,鼓励 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深化农村科普工作,倡导勤读书、学文 化、练技能,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普 及信息技术知识、卫生保健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现代生活知识,引导广大农民积极融入现代社会发展大潮。

第二十章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弘扬具有安徽特色的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民俗文化,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不断赋予时代内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节 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保护、挖掘和传承好文化资源,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开展农村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建立保护利用监管机制。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实施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一批文化保护工程,保护好文物古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以“西递、宏村皖南古村落”世界文化遗产为核   心,以旌德县江村、绩溪县龙川村、凤阳县小岗村等历史文化名村为重点,系统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景观风貌和人文资源。将非遗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民风民俗相结合, 建设徽墨、歙砚、宣纸、宣笔、徽州三雕、望江挑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传承推动徽剧、黄梅戏、庐剧、泗州戏、淮北梆子戏、花鼓戏等地方特色戏曲向更高水平发展,支持青阳腔、傩戏、怀腔、弹腔、高腔等戏曲声腔和巢湖民歌、皖西民歌等地方民歌传承发展。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组织开展展演展示活动。

第二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挖掘培养乡村文化本土人才, 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创建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群。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力竞争力的文旅融合产业和文创企业,塑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发挥当地有代表性的乡村手工艺人、乡村文化名人作用,以文房四宝、徽菜、徽茶、柳编、剪纸、陶艺等为重点,支持开发乡村特色文创产品,扶持乡村文化产业优秀品牌走出去。突出传统特点,彰显文化特色, 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小镇、特色文化乡村。

第二十一章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有标准、有设施、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增加村民文化获得感和满足感。

第一节 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打通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全覆盖。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突出资源整合和闲置场地设施利用,推进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增建扩容,加大对贫困县区、行蓄洪区村级综合文化中心建设的倾斜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乡镇实体书店和数字影院建设,提 升行政村农家书屋管理水平,完善农村体育活动场所基础设 施,完善乡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 的村建设村史馆、乡贤馆,挖掘历史传承价值,增强村民的 文化自信。结合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安徽 文化云、公共文化云平台作用,继续组织实施基层数字文化 互联互通、提档升级、进村入户等项目,提升农村地区公共 数字文化服务水平。

第二节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增加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出具有乡村特色、深受农民欢迎的优秀文化作品和文化产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鼓励“三农”题材艺术作品创作生产,深入开展千名文艺家下基层采风活动,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 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举办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展演,支持农村现代题材文艺作品参与“送戏进万村”“送戏进校园”“安徽文化惠民消费季?好戏大家看”等公益演出。

第三节 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乡村文化形态。完善群众文 艺扶持机制,鼓励各地打造农民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搭 建乡村文艺展示交流平台,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自办文化, 培育群众文化团队,组织群众开展示范展演和节日民俗活动, 开展送演出、送讲座、送展览、送培训等服务活动,满足广 大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开展乡村红色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农民群众体育活动,传承和 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加强农村文化创新,融入时代内涵和流行元素,增强农村文 化吸引力,创新举办中国农民歌会、中国(安庆)黄梅戏艺 术节。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活跃繁荣农村 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专栏 10   乡村文化繁荣兴盛行动

(一)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工程

推动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升级,新建县级“两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整合资源,拓展功能,提升服务。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乐园)建设,重点加强贫困县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及行蓄洪区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 2020 年,全省普遍建成村级综合性文化活动服务中心。

(二)农村题材艺术创作工程

以乡风文明、移风易俗、孝老爱幼、家庭和睦为重点,到 2020 年,新创 10 台现实题材大戏、20 个小戏作品以及一批优秀歌舞、曲艺作品,基本形成“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创作活动机制。到 2022 年,再新创推出 10 台现实题材大戏、20 个小戏作品,力争23 台剧目进入国家级展演展示平台。

(三)送戏进万村工程

完善以县为基本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国有、民营院团开展“送戏进万村”服务,并把稀有剧种传承保护纳入采购招标内容。2018-2022 年,年均演出 2 万场左右,新创剧(节)目占比及演出质量显著提升。

(四)百馆千村文化结对工程

加强结对服务活动管理,鼓励采用文艺轻骑兵、乡村春晚等形式,开展送演出、送讲座、送展览、送培训等服务活动。完成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促进服务资源有效整合, 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五)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推进柳孜运河遗址保护展示大棚和遗址公园建设,全面建成泾县黄田村、徽州区呈坎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样板工程及金寨、岳西、太湖等重点革命文物本体修缮、环境整治等工程,对外开放明中都、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完成安丰塘保护规划、大别山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农村文化非遗纳入到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农村传统工艺项目纳入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建设农村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展示馆。到 2022年,全面完成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文物维修保护工程建设,争取 1-2 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和立项。

(六)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以文房四宝、徽州雕刻、柳编、剪纸、陶艺等为重点, 支持开发乡村特色文创产品。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力、竞争力的文旅融合产业及文创企业,塑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品牌走出去。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小镇和特色文化乡村。

(七)农村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工程

实施民营院团“四个十”工程,支持农村专业化演出团体发展。开展“优秀画廊”评   选活动,打造乡村文化市场示范走廊和特色乡村文化品牌。2008--2022 年,全省乡村每年新增 5-10 家文化娱乐综合体、书香网咖、书吧等。加强农村文化市场人才队伍建设,每个乡村配备专兼职文化市场监督员 1-2 名,到 2022 年,实现每个行政村文化市场监督员全覆盖。

(八)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构建分层分类乡土文化人才库,完善乡土文化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关政策配套体系,重点打造乡镇文化站站长、村级文化协管员(文物保护员)、民营院团演出队伍、非遗传承人(乡村工匠)、文化团队(协会)、文化志愿者等六支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到 2020 年、2022 年,全省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到 2 万人和 2.5 万人。

 

第八篇 强化现代治理能力建设构建治理有效新体系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下沉资源、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走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之路,确保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第二十二章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第一节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以县乡两级为主,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倒排整顿对象,逐一制定整顿措施,开展集中整顿,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 班子,举办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在巩固农村基层党建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加强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督促村干部履职尽责。

第二节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等到村任职,培养储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后备力量。健全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择优选拔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注重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提高农村党员发展质量,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和完善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员   活动日等基本制度,强化常态化督查指导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

第三节 加强基层组织作风建设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提升党的组织生活活力的途径和办法。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优化服务功能和组织设置,健全制度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述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村级事务运行,以“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建立监督员队 伍,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及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的监督。全面落实村干部待遇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第二十三章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坚持自治为基础,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第一节 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

深入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依法开展民主选举和自我管理,有序产生村(居)委会及其下属组织、村(居)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依法成立村民理事会。创新民主决策程序,积极促进流动人口有效参与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完善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制度, 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 丰富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村务档案归档、保管和使用管理。建全村务监督机制,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第二节 开展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 按照“一窗多能、一岗多责、定岗定责”的要求,建立规范化“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发挥现代化手段,建立村庄网上服务站点,实行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有序推进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向农村延伸,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等认捐、认建、认管机制,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吸纳非户籍居民参与农村社区协商,维护外出务工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农村社区权利,引导农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凝聚农村社区治理正能量。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第二十四章 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

第一节  建设法治乡村

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健全农业农村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土地征收、 承包地流转、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  设,探索与“12345”政务热线、“12358”残疾人服务热线等窗口服务和紧急救助平台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开展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政策服务,增强农民工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第二节  建设平安乡村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 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 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 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按照“3+X”模式,进驻法律援助、人民调 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及其他拓展职能,健全纠纷多元化 解机制。深入开展扫黑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 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 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 教造像。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 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 安全事故。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加快物防技防向农 村延伸,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区域视频防控“村村通”,实行“一 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确保“村村有警、定期进村”。

第二十五章 发挥乡村德治积极作用

坚持德治为先,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实现善治, 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第一节 强化道德教化引领

发挥道德引领作用,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 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 义守信、勤俭持家。利用道德讲堂、文化主题公园、文化礼 堂等引导人们讲道德、守道德。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   边好人”活动和道德评议活动,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   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 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 官、家庭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  建设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 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导,培育新型农民,涵育 文明乡风。

第二节 发挥村规民约功能

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解决农村法律、行政、民事纠纷等领域突出问题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按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增强传统村规民约的现代价值。以村“两委”换届后建章立制为契机,认真做好村规民约立改废工作,加强对村规民约规范完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建立村规民约的审查机制,尽快修订或废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村规民约。完善村规民约组织实施方式,构建教化与引导、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加强优秀村规民约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专栏 11   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固本行动

(一)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工程

县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工作,以村“两委”换届后建章立制为契机,认真清理并指导做好村规民约的废、改、立工作,加强对村规民约规范完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建立对村规民约的审查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村规民约应尽快修订或予以废止。及时发现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村规民约真正成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成为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从 2018 年开始,3 年内完成规民约的废、改、立工作。

(二)“自治乡村”建设工程

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服务工作。健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农村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多渠道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农村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提高农村社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程度。

(三)“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

立足农村实际,组织开展“送法律进农村、维稳定促发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根据农村群众实际需求,利用农贸会、庙会和农村各种集市,组织法制宣传员、法制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组织法制文艺工作者,开展法制文艺演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健全农村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的防空网,加快农村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增加农村集贸市场、庙会、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治安室与报警点设置,加强农村消防、交通、危险物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形成具有农村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

(六)农村“雪亮工程”

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络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建设各级公共安全视频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利用居民家庭电视机顶盒与周边视频监控设施联网、手机安装“APP”软件等方式,实时监看视频监控区域公共安全情 况,发现异情随时“一键报警”。开展“技防示范村”和“平安智慧乡村”建设 活动,打造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

 

第九篇 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打造生活富裕新乡村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提高农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要,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十六章 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构建大扶贫格局,推动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以大别山区、皖北地区和行蓄洪区为主战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一节 聚焦行蓄洪区脱贫攻坚

聚焦行蓄洪区安全、环境和发展三大核心问题,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远近结合,科学精准施策,确保到 2020 年行蓄洪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实现行蓄洪区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按照“减总量、优存量、建新村、分步走”的原则, 一区一策、统筹考虑,加快推进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通过居民迁建、构筑庄台和修筑保庄圩等,逐步搬迁行蓄洪区居住在洪水线以下以及庄台、保庄圩超容量安置的居民。将行蓄洪区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加大行蓄洪区庄台和保庄圩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继续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及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专项整治“三大革命”,逐个行蓄洪区、逐个村台、逐个保庄圩制定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实施方案,落实具体项目。推进行蓄洪区道路、供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将行蓄洪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纳入全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计划,确保 2020 年达到全省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精心设计行蓄洪区产业扶贫科学路径,找准防洪保安与脱贫发展的结合点。转变生产方式,大力发展适应性产业,针对每个行蓄洪区特点,科学制定适应性产业发展规划和方案。

第二节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聚焦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村,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充分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机制,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实现责任链闭环管理、无缝对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实施   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工程,加强就业扶贫驿站建设,实现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加大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运用,全面完善包括扶贫对象管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脱贫成效评价、大数据分析以及移动端 APP 在内的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跨区域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从资金、产业、人才等方面加强扶持, 建立双向交流、定期互访、人才培训等长效机制,推动皖江产业向皖北、皖西南梯度转移,进一步提高帮扶精准度。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调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积极开发保险扶贫产品,为贫困户提供更多风险保障。建立贫困地区上市后备企业项目库,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对接高层次资本市场,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扶贫脱贫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和风险防控。实施扶贫脱贫动态管理,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到 2020 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第三节 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力度

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对 9 个深度贫困县、125 个深度贫困村的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推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主要集中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从 2018 年起,省级财政新增专项扶贫资金   以上用于深度贫困县,每个深度贫困县每年扶贫再贷款规模不低于 2 亿元。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大对自然条件恶劣地区贫困群众搬迁力度, 优先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 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人口脱贫发展问题。加大深度贫困 地区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出台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引导各方面人才向深度贫困地区基层一线流动。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积极组织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县用地需要,对重点项目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允许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按照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加快土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收益用于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研究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推进贫困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卫生、文体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培育壮大集体经济,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同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四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持续改善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 建立持续稳定的扶贫政策体系,对已脱贫人口、出列村、摘帽县继续强化扶持,确保脱贫不脱责任、不脱帮扶、不脱政策、不脱监管,对新致贫或返贫的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建立临时性、突发性等贫困人口台账,实现即时帮扶、即时清零。搭建贫困人口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引导、技能培训、技术扶持等方式进行扶志扶智,逐步消除精神贫困,提升脱贫致富能力。大力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打破贫困均衡,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全面、立体、生动地向社会讲好安徽脱贫攻坚故事,倡导“孝道扶贫”,营造光荣脱 贫、勤劳致富的社会认同。总结脱贫攻坚的典型经验,建立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大力构建“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的“三有”型稳定脱贫新模式。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的政策措施,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专栏 12   脱贫攻坚行动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 8.3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按人均不超过 25 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住房,同步开展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搬迁贫困户发展适宜产业,增强搬迁群众自我发展和稳定脱贫能力。

(二)光伏扶贫工程

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加强光伏电站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光伏扶贫质量监测评估,提高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维护水平。加快实施“十三五”第一批光伏 扶贫计划项目建设,在 14 个国家级贫困县的 662 个村级(联村)建设光伏电站,装机总容量达 25.37 万千瓦。争取国家批复其余批次光伏电站建设。

(三)生态扶贫工程

在贫困地区精准实施长江防护林、林业血防、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扶贫, 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到 2022 年,贫困地区完成长江防护林建设 210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 30 万亩、封山育林 180 万亩;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 50 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 800 万亩。选聘 1.15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带动 500 户以上贫困户就业,让贫困人口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

(四)电商扶贫工程

实现贫困地区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全覆盖,加快行蓄洪区行政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强化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业务培训指导。鼓励农村电商企业采取“电商+基地(合作社)+贫困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等模式,帮助贫困群众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建立农村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程

聚焦大别山区、皖北地区和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公益性基础设施、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提高“两基”建设水平。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安 排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金融扶贫资源更加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快落实深度贫困地区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等提供优惠政策。

(六)贫困村提升工程

加大对贫困村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贫困村内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推广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产业的   “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和构建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的“三有”型稳定脱贫新模式,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  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本土人才返乡创业。

(七)扶贫小额信贷工程

把实施扶贫小额信贷作为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促进就业、参股经营、增加收入、稳定脱贫的重要举措,通过创新放贷模式、完善风险补偿金、优化贴息流程、发挥保险作用等,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需求、有贷款意愿、有还款能力或还贷措施的贫困户都能获得免抵押、免担保、5 万元以下、3 年期以内、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的精准扶贫小额贷款,根本上缓解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第二十七章 提升农村就业创业环境

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多渠道增加农民就业创业机会,着力提升就业创业质量,推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第一节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重点扶持 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 业渠道。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推动乡 村特色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及示范区建设,形成以基地带大 户、大户带农户的发展格局,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大力 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 协同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计划,培育一 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 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推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更 多就业岗位。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学历和能力双提 升行动,着力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技能脱贫培训,强化就业帮扶,提升就业困难农民的自我发 展能力。

第二节 培育壮大创业群体

吸引更多懂农业、爱农业、有技术、有资本的农民和乡村企业家返乡创业,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实施“创业江淮(2018-2020 年)”行动计划,重点突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大学生、技术农民等发挥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财政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农民工等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标增效,将农村自主创业青年纳入政策范围,降低或免除反担保,开展“社保贷”信用贷款试点。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力争 5 年内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农民工至少参加一次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创业能力。统筹规划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业点建设,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和探索设立省级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

第三节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在农村地区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失业登记等公共服务制度,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组建专业就业创业咨询和指导团队,鼓励种田能手、返乡创业带头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经理等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辅导水平。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园、示范园区等作为基地,为农民就业创业提供必要的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选拔一批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推进“智慧就业”项目,推动市县政府设立农村创业创新联合服务窗口,加快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一批标准高、服务优、带动作用强的公共服务平台。

专栏 14 农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一)农民工劳务协作对接行动计划

按照“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原则,拓展省内劳务合作,深化  皖北农民工和皖江示范区就业岗位对接工作,推进皖江示范区和皖西、皖南等地区的岗位对接。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对接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输出地要摸清底数,因人因需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输入地要动员企业参与,实现人岗对接, 保障稳定就业。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农民工岗前技能培训、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到 2022 年,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1 次接受就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培训合格率达到 90%以上,就业率达到 80%以上; 企业新录用农民工都有 1 次接受岗前就业培训的机会,培训合格率达到 95%以上。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加大资金投入,依托现有职业院校,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重点开展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结合地区实际,建设区域性大型公共实训基地、市级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和县级地方产业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构筑布局合理、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公共实训基地网络。到 2022 年,建设 5 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四)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和政府综合服务场所,完善县、乡镇两级劳动就业服务设施设备,实现基层综合服务全覆盖。推进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和信息监测。

(五)农村“星创天地”

打造农村版众创空间,以农业科技园区、高等院校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型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合作社等载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于一体的创业基地,营造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科技创业服务环境。到 2022 年,全省建设“星创天地”**个。

 

第二十八章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建立现代教育体系,推动学前教育健康普惠发展、义务 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提升发展。加强 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提高幼儿园 保育教育质量。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以 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 制,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和皖北地区义务教 育发展。全面改善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 校建设,建立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制度,推动义务教育学校 建设向乡村倾斜。加强农村职业教育,鼓励支持兴建农村职 业学校或学院,扩大教育资源。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 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推进中小学智慧学习建设,打造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智慧学校 示范校和实验校。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城乡学校对 口支教制度,逐步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强乡村学校信息 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的普及和开放, 让乡村每一所学校都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建好建强乡村教 师队伍,落实并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第二节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把健康乡村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全省三分之一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所有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综合医院医疗能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推动以县城或中心镇为核心的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对山区人口密度较小、村医缺乏的行政村实行乡镇卫生院驻点、巡回医疗,弥补基层医疗资源不足。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省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推动高端医疗技术和服务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逐步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强化优生优育科普宣传,推进孕产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积极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健康乡镇、健康村庄、健康集体、健康家庭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第三节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 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 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 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报销水平,巩固城乡居民 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351”“180”)政   策,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机制。统筹推进城 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乡村养老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孤 寡老人、特困家庭老人的养老问题,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健全缴费激 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村居民多缴费、长期缴费,到 2022 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缴费水平不低于 300 /年,待遇领取人员人均养老金不低于  200  /月。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衔接机制,着力减轻农村重特大疾病患者政 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确保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 保障制度,实行即征即保,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权益。创 新关爱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积极参与,为 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   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第四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适应农村养老人口比例迅速提高、城镇居民到农村养老需求大量增加的新形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乡村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设施、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设备, 提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乡村康养服务产业,推动建设富有乡村特色的养生养老基地。鼓励企业、集体、个人投入农村康养产业开发项目。引导扩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配套服务。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

专栏 15   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一)乡村教育提升工程

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加强对小升初、初中升高中等重点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困生等重点群体及辍学率较高的重点地区、学校的监控,实现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覆盖”。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学生平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 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 181 所农村义务教育智慧学校示范校和实验校。实施国贫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扩大食堂供餐覆盖率。继续实施农村教育特岗教师计划和乡村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力量补充。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加快实施“三通两平台”建设工程,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 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健康乡村计划

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到2022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 95%以上,30%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65%左右。打造 30 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逐步养成农村居民就医习惯,初步形成分级诊疗格局。

(三)全民参保计划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 建立全面、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为全面参保和精确管理提供支持。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居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四)养老服务进农村工程

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各地开展养护院、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多种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设施等,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关爱服务。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繁荣乡村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到 2020 年,全省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 100%,同步在每个乡镇内设置 3-5 个村级养老服务站。

 

第十篇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确保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改革创新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强化制度性供给, 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完善 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配套改革, 更好激发农村内部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各种 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平等交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 激活主体,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第二十九章 强化乡村人才振兴支撑

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重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激发人才要素活力,坚持自主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大力培养造就乡土人才,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第一节 促进城乡人口双向流动

畅通人口双向流动通道,优化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 既让农民进城,又促进城市居民下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 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全面放宽城 市落户门槛,积极引导农村学生升学和部队退伍进入城镇的 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城镇。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 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动城乡结对、村企挂钩,引导城市人才向农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途径,健全人才吸引激励保障政策,实现城市高层次人才向乡村有序柔性引进,鼓励有志青年到农村创业。优化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引导和支持城镇居民到乡村养老养生。

第二节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提升农民生产经营素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健全政府主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化培育机制。构建以农业及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为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参与的多元培育体系,支持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任务。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接受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第三节 加强农村实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推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贫困地区、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等。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县管 乡用”机制。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 源,灵活设置专业,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大力培育农业科技人才,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培育乡村企业家队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第四节 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农民工、大学生、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通过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回馈故里,鼓励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回乡到村任职,支持返乡群体成为心怀农业、建设农村、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的新一代农人。健全工商资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和 “精准扶贫专家下基层服务”活动。建立完善新乡贤吸纳机制,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到乡村发挥余热、施展才能。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

第五节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策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 行动,积极开发基层特定岗位。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健全农业科技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逐步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村庄人才公寓或专家公寓,为农业科技人才短期性、周期性下乡提供便利。

专栏 16   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行动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培养培育力度,着力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到 2022 年,新增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18 万人。

(二)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

推动在土地流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等方面形成完备的政策体系,支持乡村企业家致力于农村产业发展。建立乡村企业家与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大力发展“乡村企业+小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合作关系。加大乡村企业家培育力度,2008- 2022 年,省市县三级每年分别重点培育 100 名、1000 名、10000 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

(三)新一轮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 构建农业科技人才能够发挥聪明才智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机制,加快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四)农村专业人才认定计划

统筹开展农村专业人才评价认定,认定一批带动力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养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

 

第三十章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第一节 保障财政资金投入

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确保资金投入   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 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 整合长效机制,推进行业内在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行业间涉农资金在执行环节整合,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    理方式,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市、县政府依法依规 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权利。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加大政府投 资对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 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 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设立安徽乡村振兴母基金,更好发 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中切块安排用 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发行一般债券筹措资金。鼓励能实现融资和收益自求平衡的乡村公益性项目,申报试 点发行专项债券筹措资金。

第二节引导撬动社会资本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完善 PPP 项目价格和收费政策,通过积极创新运营模式、充分挖掘项目商业价值,将项目建设与优质资源开发整体打包等,建立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规范有序盘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 村,支持工商企业为乡村振兴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支持农垦、供销系统和大型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行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建立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

第三节 创新金融服务机制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发展乡村普惠金融,形成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强化徽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法人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责任。加强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构建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用等级与贷款额度挂钩的业务模式。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机制,加快县级担保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到2020 年建成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投资、代理保险等涉农综合业务,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涉农金融业务。畅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引导涉农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涉农企业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鼓励农业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完善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农业板块功能。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支持市县自主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渔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探索开展天气指数保险、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农民信用保证保险试点。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责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第三十一章 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创新土地配置方式, 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 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第一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全面覆盖、统筹推进、深度融合。探索具体用地项目公共利益认定机制, 进一步完善征地民主协商程序,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健全有效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资源有偿退出新机制。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加大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整治入市力度。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积极推进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第二节 保障农村合理建设用地

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优化耕地保护、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有序合并迁建分散、零星村落,因地制宜推进村庄建设适度集中。市县级政府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发展。编制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预留不超   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   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烘干、仓储、机库等设施建设用地,优先提供保障。 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剂机制,新增指标优先用于农 民生产生活、农村新型社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 并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空间。健全设施农用地政 策,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 以及农业规模化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用地,在不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鼓励农业生产 与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

第三节 整合利用农村存量土地

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 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 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 县级政府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 存量建设用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联营、入股等方 式,盘活利用空闲的宅基地及农房。在严格禁止开发商品住 宅或建私人庄园会所的前提下,拓展农村建设用地使用范围。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第三十二章 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稳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股份合作”为纽 带,盘活农村“沉睡”资产资源,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 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第一节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 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集体经济运 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 体系。2018 年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1 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坚持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止内部    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以市县为重点,加大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力度。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 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 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

第二节 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制定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有基础、有条件、农民群众有意愿的地方开展“三变”改革;支持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区实施整县推进。制定财政资金变股金的操作办法,通过“资金

改股金、拨款改股权、无偿改有偿”等方式,推动财政支农资金变股金。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

第十一篇  统筹规划实施保障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组织保障。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全省各级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上优先位置,提高新时代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三十三章 加强党的领导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 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 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 发挥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     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 作部门建设,拓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 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形成人才向农 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 农民的要求,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三农”干部,全面     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十四章 坚持规划引领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把规划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做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各地各部门依照本规划科学编制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和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加强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建立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全面覆盖的规划体系。

第三十五章 加强法治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的政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督,规范乡村市场秩序,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章 注重典型带动

注重示范引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先进做法,积极推广乡村振兴先进典型案例, 讲好乡村振兴“安徽故事”,以先进村庄、先进人物的生动实践引领带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

第三十七章 抓好评估考核

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落实。本规划明确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2021 年开展规划中期评估,重点评估 2020 年目标完成情况和规划实施效果,2023 年开展规划后评估。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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